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不要摸 我要碰

今天線上遊戲的廣告竟然上了立法院殿堂
就我的立場而言 那些廣告是有點超過 但是還不到讓人難以忍受的地步
笑一笑也就過去了 下次再看到廣告的時候 我可能只是注意到他的秒數或是時段
根本就不會看到有沒有乳

我不懂
究竟是那些立法委員自己在物化自己 還是他背後的(利益)團體在物化自己
但是讓我更不解的是 彭芸老師
在學校的時候不就是自由派的學者嗎?(其實在我們院裡大概超過9成都是自由派的學者)
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抖動胸部有罪??
那絕大部分的胸罩電視廣告都該停播啦
因為這些廣告讓觀眾的視覺焦點都在乳房上 而非胸罩的功能性
或者胸罩的功能性強化乳房 物化乳房 讓觀眾的視覺焦點落在其上
再者 這些廣告有讓這些女性認為使用了這些胸罩就可以吸引男性的嫌疑
業者為了賺錢 劃定標準 讓人認為使用了這些胸罩就可以達到某某標準
真的是隨你怎解釋啦

開罰電視台??
景氣不好 電視台要賺錢不是嗎??
那只好不管爛的好的廣告就通通接受了
景氣好的時候 連政府廣告都還挑三揀四勒
一直以來 我們都缺乏一部好的廣電法
由NCC委員諸公開會決定哪個有問題 哪個沒問題 不就是流於人治嗎
如果要這樣 那不如再回到先審後播好了
隨便你想拿出什麼莫須有的理由來禁播

有人檢舉???
別傻了
不要騙社會大眾了
有多少人會因為看了電視內容或廣告內容看得不爽打電話去NCC檢舉???
頂多一句 什麼爛廣告 爛節目 而後轉台
一般民眾沒有那種閑時間去把時間、頻道、內容記下來 然後把資料送去檢舉的
其實好像應該要讓這些檢舉的......(人??團體?? 幹 團體也是人。應該是((個人??團體??)))
直接找上創意發想者 上電視公開辯論 這樣電視台還可以賺一筆

廣告創意是無限大的 就像言論自由一樣
絕大部分的廣告創意者都會知道要打擦邊球
更絕大部分個廣告創意在發想的初期就被那尺度封殺
更何況電視台還有守門員在
看官們 不是今天我有了什麼創意就可以馬上搬上螢幕的
就拿林嘉綺的廣告來說吧
為什麼要露出(姣好的??)身材 不就是要讓其他女人氣死嗎
難道那就是美的象徵??? 見仁見智吧
在晚間時段寬衣解帶的 是不是也有違善良風俗???

不要扯啦 立委諸公們
多關心民眾有沒有飯吃吧
不就是廣告麻
廣告不就是要引起話題嗎 你還真的上勾了勒
ㄇㄉ 哪個廣告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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